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 第一篇

为贯彻落实好区文明办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我街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1.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围绕“我的中国梦”这一主题,结合“我们的节日”抓好主题活动。一是利用重大节日、传统节日、纪念日等,开展党的历史知识教育,开展“我的中国梦”征文、讲座、演讲、文艺表演等系列活动教育未成年人追梦寻梦圆梦,爱党爱国爱家,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确立远大志向,树立共同理想。二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在清明期间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六一”期间“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主题活动、“七一”期间“童心向党”歌咏比赛、“十一”期间“向国旗敬礼”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确立爱国、诚信、孝敬、勤俭等道德规范。三是结合“道德讲堂”开展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感恩意识、诚信意识和法制意识。

2.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各个环节,突出友善、孝敬、诚信教育,切实做到全方位育人。一是开展优秀童谣、歌曲传唱活动,选择适合青少年传唱,有励志上进教育内涵的歌曲,进一步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二是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包括《三字经》、《弟子规》、《千字文》,将诵读中华经典、红色经典与学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相结合,引导未成年人继承优良传统、提高道德素养。三是广泛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道德价值,增强孩子们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责任单位:团工委、妇联、文体服务中心、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委会。

(二)推进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

1.提升社区家长学校工作水平。一是依据《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要求,面向广大家长宣传儿童权利和保护儿童法律法规,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引导家长树立“尊重儿童、儿童优先、为国教子、以德育人”正确的儿童观和育人观,提高家长实施家庭教育的能力。二是推进家庭教育及儿童关爱,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儿童、儿童优先的良好氛围,开展家庭教育大讲堂社区公益巡讲活动,引导家长主动走进学校、融入社区,切实提升家庭教育水平。三是加强家庭教育和养成教育,以家长学校、家长会、家长信、家访等形式,帮助家长树立科学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让家长在家庭教育上有新的认识,营造民主的家庭教育氛围,使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形成教育合力。

责任单位:农社办、妇联、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委会。

(三)全力净化校园及周边文化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 第二篇

20xx年,xx镇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标,结合镇村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重视队伍建设,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未成年人保护氛围

三、落实重点任务,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做好困境儿童随访工作。根据统计在册的12名困境儿童,镇团委、镇妇联、镇民政办等与鹏程公益协会工作人员,逐户对困境儿童家庭进行了随访,完善了《困境未成年人随访登记表》深入了解困境儿童家庭生活上的困难及思想动向,为进行针对性帮扶做好基础性工作。

(三)开展在校学生法律宣讲。邀请请派出所民警、交警到校给学生家长讲法律课,结合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宣传工作开展青少年_预防、艾滋病预防教育活动,把未成年人教育与学生家长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内容贴近生活,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了学生和家长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政策法规的认识,增强了学生对错误思想和不良影响的抵制(自定义敏感词)力和拒毒防毒的意识,提高他们自觉抵制(自定义敏感词)_的能力。

(四)整合资金开展教育资助。xx镇根据团县委要求,对接拨付资金,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全镇确定的39名未成年人贫困学生进行,8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教育资助,共计资助121400元。

四、存在的问题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 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和《_中央_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丰富学校德育活动内容,创新学校德育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逐步培养广大青少年的良好行为习惯。学校将实施“日行一善月习一德”教育实践活动。德育工作关系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需要长期坚持,我们以“日行一善月习一德”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中小学生德育工作的新途径,使我校的德育工作体现学校特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素养。现制定方案如下:

二、活动目标

“日行一善月习一德”教育活动要求学生“莫以善小而不为,莫小恶小而为之”,让学生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树立起“心中有他人,心中有集体”的道德观念,逐步培养他们“乐于助人、关爱他人”的良好行为习惯。

三、活动要求

“日行一善月习一德”以“善心、善言、善行”为主要活动内容,以“善待自己、善待他人、善待环境”为活动对象,以“善在学校、善在家庭、善在社会”为活动范围。

四、活动内容

1.学习先进人物。

(1)寻找自己心中敬仰先进人物的优点加以学习。

(2)搜集自己喜欢的“做人格言”,并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实践。

(3)学会爱自己身边的人,爱憎分明,日行一善。

2.回报父母之恩。

(1)回家向父母问声好,离家向父母说声再见。

(2)为父母倒一杯水或拿一双鞋子。

(3)吃饭之前请父母先吃,然后自己动筷。

3.懂得尊敬师长。

(1)理解老师

(2)体谅老师

(3)尊敬老师。

4.学会宽容他人。

(1)欣赏同学

(2)尊重别人

(3)宽容他人。

5.告别不良习惯。

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养成教育活动,督促自我、帮助别人告别坏习惯(生活习惯、文明习惯和学习习惯)。

6.关爱自然。

(1)认识到人与自然相互依存、和睦相处的重要性。

(2)积极参加绿色学校的创建。

五、活动措施

1.引导动员

(1)积极宣传。班级、学校通过各种形式向学生宣传什么是“家在z?日行一善?月习一德”。

(2)树立榜样。各班树立古今中外以及班级中的“家在z?日行一善?月习一德”的典范,充分发挥其榜样作用。

2.分层要求

根据小学阶段学生年龄跨度大,认知能力层次多,个性特征差异大等特点,将活动按年级进行分层要求。

(1)低年级重在培养和教育学生语言文明,会恰当使用礼貌用语,懂得“一句好话暖人心”的朴素道理,懂得要保护自己的人生安全和身体健康。

(2)中年级重在培养和教育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能主动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方便,自觉为他人和社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好事,能感知善的快乐。

(3)高年级重在培养学生为他人奉献的精神,形成善的心理品质,让社会成为他们一生践行善行的广阔天地。

各年级各班则据此提出具体的践行方案。

3.开设活动

学生层面:

1.集。收集有关“行善”的典型人物和事迹,以此为榜样,激励自我。

2.行。学生在教师的引领下,在校园、社区、家庭,主动“行善”。

3.记。学生人人建立“日行一善道德手册”,每天将自己的“善行”记录在手册上,并且摘录一句自己喜爱的“做人”格言或撰写一句“做人”的话,并写下“行善”感言;每周撰写“‘爱心超市’周记”。

班级层面:

1.评。利用晨会组织学生交流日行一善事例,交流“做人”格言,谈谈自己的心得体会;利用班会进行“‘爱心超市’周记”交流、评比,召开“日行一善”故事会。

期末,根据“道德手册”里的“存款数”评比爱心队员,学校根据各班情况评比爱心中队、爱心小队。

2.展。将“日行一善”活动情况在班级文化建设中展现出来。如在“班级特色栏”内张贴学生活动的照片、有关活动的文章、活动积极分子的介绍;将活动的有关情况上班级黑板报等。

3.活动

开展主题班队活动。如:“与坏习惯告别,同好行为结伴”活动,征集“日行一善”宣传语活动,争当“环保小卫士”活动。

学校层面

开展“爱心接力”活动。学校通过爱心志愿者发放“爱心接力卡”让爱心在学生间、孩子与大人间传递。

“三结合”层面合。畅通各种家校联系渠道,积极与家长联系;带领学生走向社会,积极“行善”。期末,以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区家校沟通。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 第四篇

1.以人为本,创新发展。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作为社会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完善政策措施。

2.突出重点,合理延伸。在重点做好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基础上,适度向困境家庭延伸。通过采取生活帮扶、医疗救助、就业扶助等具体措施,使困境未成年人及困境家庭困有所助、病有所医、学有所教,从源头上消除导致未成年人外出流浪的因素。

4.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落实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发挥各级政府在政策制定、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社会保护工作合力。

5.量力而行,适度保护。结合我县实际,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逐步提升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水平,努力做到先行先试、分级保护、重点突破和稳步推进。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 第五篇

按照上述总体思路,着眼于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具有XX特色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体系,在做好社会散居孤儿和福利机构养育孤儿社会保障基础上,实施对残疾儿童、重病儿童和流浪儿童等困境未成年人的保护,并逐步向父母重度残疾或重病的儿童、父母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儿童、贫困家庭的儿童等困境家庭未成年人延伸。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社会保护工作。

(一)救助保护

1.建立弃婴、孤儿发现机制。由民政部门牵头,会同公安机关将育婴、孤儿及时送到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完善孤儿社会保障标准,提高弃婴、孤儿的养育标准,2.建立流浪未成年人发现和报告机制。组织和动员广大社区居民提供线索,劝告、引导流浪未成年人向公安机关、救助保护机构求助,或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3.建立流浪未成年人随访和定期回访制度。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要子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要报告公安机关予以训诫,责令其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公安机关依法给子行政处罚。定期回访护送返乡的流浪未成年人,对流浪未成年人及其困境家庭进行帮扶,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流浪到社会,对确实无法寻找到其亲属的流浪未成年人,有户籍的由流出地政府妥善安置,无户籍的由流入地政府妥善安置。对因父母服刑或其他原因暂时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以及在“打拐”过程中被解救且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婴幼儿,由民政部门负责将其安置到社会福利机构抚育.

4.建立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和学校的促进机制。在做好对街头流浪未成年人进行劝导、日常生活救助,提供人性化、拓展性服务的同时,积极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流浪儿童回校园”活动,为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回归学校提供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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